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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保存时间至少为3个月交通信号灯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标志牌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省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公开、贮存设施警示标志设置等,对识别标识的设置位置、规格参数、公开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见附件)。

  在识别标识外观质量上,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无明显变形;立柱、支架的材料、内外径大小及地下部分高度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等安全、稳定固定,避免发生倾倒情况;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等均应经过防腐处理;公开栏、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无开裂、脱落及其它破损;公开栏、标志牌、标签等图案清晰,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当发现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区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

  (2)颜色与字体:公开栏底板背景颜色为蓝色(印刷CMYK参数附后,下同),文字颜色为白色,所有文字字体为黑体。

  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电话、环保负责人及电话、危险废物产生规模、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和容积、贮存设施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代码、环评批文、产生来源、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区平面示意图、监督举报途径、监制单位等信息。

  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区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

  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电话、环保负责人及电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种类和能力、次生危废种类和数量、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含装卸区域、贮存区域、利用处置过程、次生危废产生区域等)、区平面示意图、监督举报途径、监制单位等信息。

  (1)危险废物产生规模:分为1吨/年以下、1(含)-10吨/年、10(含)-100吨/年、100(含)-500吨/年、500(含)-1000吨/年、1000吨/年及以上共六个等级。

  (2)贮存设施数量:仓库×处,储罐×处。仓库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

  (3)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容积):仓库×平方米,储罐×升。仓库面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等建筑面积之和,以平方米计;储罐容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容积之和,以升计。

  (4)区平面示意图:绘制区建筑平面示意图,突出显示区每一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区的相对位置。

  (7)环评批文:公开企业实际产生危险废物的环评情况。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填写批复文号,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填“无”。

  (9)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贮槽等设施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风、防雨、防晒、防雷、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泄露液体收集、废气收集导出及净化处理等。

  (3)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种类和能力:根据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列出企业收集、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方式与能力。

  (4)次生危废种类和数量:指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名称、代码和数量,其中,数量根据管理计划、上一年度次生量估算,以吨/年计,可清洗回收利用的包装容器以只计量。

  (5)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区内危险废物装卸区域、贮存区域、利用处置过程、次生危废产生区域等需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风、防雨、防晒、防雷、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泄露液体收集、废气收集导出及净化处理等。

  (6)区平面示意图:绘制区建筑平面示意图,突出显示区涉及危险废物的区域在区的相对位置,包括危险废物装卸区域、贮存区域、利用处置区域、次生危废产生区域等。

  平面固定在每一处贮存设施外的显著位置,包括全封闭式仓库外墙靠门一侧,围墙或防护栅栏外侧,适合平面固定的储罐、贮槽等,标志牌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除无法平面固定警示标志的储罐、贮槽需采取立式固定外,其他贮存设施均采用平面固定式警示标志牌。

  (1)尺寸:标志牌100cm×120cm。三角形警示标志边长42cm,外檐2.5cm。

  (2)颜色与字体:标志牌背景颜色为黄色,文字颜色为黑色。三角形警示标志图案和边框颜色为黑色,外檐部分为灰色。所有文字字体为黑体。

  (3)材料:采用1.5-2mm冷轧钢板,表面采用搪瓷或反光贴膜处理,端面经过防腐处理;或者采用5mm铝板,不锈钢边框2cm压边。

  包括标志牌名称、贮存设施编号、企业名称、责任人及电话、管理员及电话、贮存设施环评批文、贮存设施建筑面积或容积、贮存设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应急物资和设、贮存危险废物清单(含种类名称、危险特性、环评批文)、监制单位等信息。

  立式固定在每一处储罐、贮槽等不适合平面固定的贮存设施外部紧邻区域,标志牌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不得破坏防渗区域。

  (1)尺寸:标志牌90cm×60cm。三角形警示标志边长42cm,外檐2.5cm。

  (2)颜色与字体:标志牌主板颜色、字体与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一致,立柱颜色为黄色。

  包括标志牌名称、贮存设施编号、企业名称、责任人及电话、管理员及电话、贮存设施环评批文、贮存设施建筑面积或容积、危险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危险废物环评批文、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应急物资和设、监制单位等信息。

  贮存设施内部分区,固定于每一种危险废物存放区域的墙面、栅栏内部等位置。无法或不便于平面固定、确需采用立式的,可选择立式可移动支架,标志牌不得破坏防渗区域。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

  (1)尺寸:75cm×45cm。三角形警示标志边长42cm,外檐2.5cm。

  (2)颜色与字体:固定于墙面或栅栏内部的,与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一致。采用立式可移动支架的,警示标志牌主板字体及颜色与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一致,支架颜色为黄色。

  包括废物名称、废物代码、主要成分、危险特性、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应急物资和设、监制单位等信息。

  (1)贮存设施编号:用“(第×-×号)”表示,个“×”指企业贮存设施总数,第二个“×”指本设施顺序号。

  (2)本设施环评批文:贮存设施已通过环评的,填写环评批复文号;未通过环评的,填写“无”。

  (3)本设施建筑面积(容积):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容积),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等以平方米计,储罐、贮槽等以升计。

  (4)本设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设施内贮存危险废物种类及危险特性,明确须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在对应项目前打“√”。采用立式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牌的,直接填写相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环境应急物资和设:指为应对危险废物泄露等突发环境事故时,配的环境应急物资及设。

  (6)本设施贮存危险废物清单:根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情况,填写各类危险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环评批文(指产生或收集此项危险废物的项目环评批文,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填写“无”);企业可根据贮存种类多少,适当调整本部分的字号和间距。

  (4)危险特性: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

  (5)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分区内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需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6)环境应急物资和设:指为应对分区内危险废物泄露等突发环境事故时,配的环境应急物资及设。

  识别标签包括粘贴式和系挂式。标志牌粘贴式危险废物标签粘贴于适合粘贴的危险废物储存容器、包装物上,系挂式危险废物标签适合系挂于不易粘贴牢固或不方便粘贴但相对方便系挂的危险废物储存容器、包装物上。

  (1)尺寸:粘贴式标签20cm×20cm,系挂式标签10cm×10cm。

  (3)材料:粘贴式标签为不干胶印刷品,系挂式标签为印刷品外加防水塑料袋或塑封。

  (2)化学名称:指危险废物名称及八位码,应与企业环评文件、管理计划、月度申报等的危险废物名称保持一致。

  (3)危险情况:指《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所列危险废物类别,包括爆炸性、有毒、易燃、有害、助燃、腐蚀性、刺激性、石棉。

  附件中出现的底板背景、文字、图案、标签颜色对应CMYK色值情况如附表所示。

  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文字,危险废物标签的危险类别为“有毒”、 “有害”、 “腐蚀性”、 “刺激性”、“石棉”的标志背景。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背景,三角形警示标志图案背景,危险废物标签的危险类别为“助燃”的标志背景,立式固定式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的立柱,贮存设施内部分区警示标志牌的立式可移动支架。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所有文字、危险废物标签所有文字、危险类别标志所有文字。

  危险废物贮存作为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的中间环节,在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均应在关键位置设置在线视频监控。现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设置位置、监控点位、监控系统等方面作出规定(见附表)。

  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上,企业应指定专人专职维护视频监控设施运行,定期巡视并做好相应的监控运行、维修、使用记录,保持摄像头表面整洁干净、监控拍摄位置正确、监控设施完好无损,确保视频传输图像清晰、监控设正常稳定运行。因维修、更换等原因导致监控设不能正常运行的,应采取人工摄像等应急措施,确保视频监控不间断。

  1.监控系统须满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安全防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1211-2014)等标准;

  1.须连续记录危险废物出入库情况和物流情况,包含录制日期及时间显示,不得对原始影像文件进行拼接、剪辑和编辑,保证影像连贯;

  2.摄像头距离监控对象的位置应保证监控对象全部摄入监控视频中,同时避免人员、设、建筑物等的遮挡,清楚辨识贮存、处理等关键环节;

  3.监控区域24小时须有足够的光源以保证画面清晰辨识。无法保证24小时足够光源的区域,应安装全景红外夜视高清视频监控;

  1.包含储罐、贮槽液位计在内的视频监控系统应与中控室联网,并存储于中控系统。没有配中控系统的,应采用硬盘或其他安全的方式存储,鼓励使用云存储方式,将视频记录传输至网络云端按相关规定存储;

  2.企业应当做好用电源、视频双份等保障措施,确保视频监控全天24小时不间断录像,监控视频保存时间至少为3个月。
以上信息由扬州市旭瑞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整理编辑,了解更多交通信号灯,红绿灯,标志牌信息请访问http://www.yzxrj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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