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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他们给我开了张到银行交款的证明


  新快报综合报道前天上午,因在同一地点违反禁令标志105次,被交管部门处罚10500元的杜宝良与他的代理律师一起来到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北京西单交通队提起诉讼。“真武庙头条西口禁令标志为无效标志”是杜宝良的起诉理由之一。杜宝良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西单队行政处罚违法,并撤消西单队对他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退还他已经缴纳的罚款。标志牌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将在7天内决定是否受理此案。杜宝良参加满12分驾驶员学习时发现,他105次违反的禁令标志即真武庙头条西口的禁令标志不是现行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国家标准(GB5768-1999)中规定的标志。

  为杜宝良无偿代理的王英律师告诉记者,交管部门对杜宝良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交通标志根本不是国家标准规定的禁令标志,当属无效标志,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依据无效标志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

  杜宝良去西城交通支队执法站接受处罚时,民警出具了24起违法记录的《处罚决定书》。“民警说我的牡丹卡里只能记录24次违法,标志牌其余的记录没法在牡丹卡里显示,所以就没有相应的《处罚决定书》,剩下的81笔,他们给我开了一张到银行交款的证明。”王英律师说,西单队对其余81次违法记录根本没有出具处罚决定,标志牌显然西单队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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