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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行人就应该走人行道标志牌


  在机动车道上逆行,跨越隔离栏行走,进入高速公路等车……这些行为,你有过吗?小心,有人收到罚单了。南宁交警5月3日表示,被处罚人需要按照规定时限到银行缴纳罚款,标志牌或者可以通过“南宁微交管”小程序进行缴款处理。否则,个人征信和办理车管业务等方面会受到影响。

  4月27日中午12时许,黎某拎着一个包裹从中华路上的火车站前广场出来后,没有走人行通道,而是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走。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执勤交警见到此状,立即上前纠正。没料到,黎某不但不领情,还指责交警“你是不是闲得慌”。

  在同一地点,罗某为图方便直接跨越机动车道隔离栏。到对面路边他发现,这么走并不能直接到火车站入口,需要回到马路对面,重新走斑马线,当罗某再次想跨越机动车道隔离栏时,被交警拦下。

  为此,交警提醒:“行人就应该走人行道,走斑马线,按照交通指示灯和标志、标线行走。”横穿马路、翻越交通隔离护栏,这是交通陋习,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标志牌只有自觉养成遵守交规的习惯,才不会有跨越道路隔离栏的坏习惯。

  5月2日上午10时许,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的执勤民警巡逻时发现,在G80广昆高速那桐收费站路段,农某手提行李,背着背包,独自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行走。

  民警介绍,标志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随后,民警将农某拦截下来。

  经询问,民警得知农某是附近村民。事前,农某跟人约定,欲乘坐对方从百色发往南宁市区的车辆。为了贪图方便,农某直接带着行李走到高速路上等车。随后,民警依法对农某“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行为,开出罚款50元的处罚单,并将其带离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沿线居民,不要为了贪图方便擅自跨越护栏横穿路面,更不要从高速互通出入口进入高速公路。”交警表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到的损害往往是严重的一方,而且还要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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