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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标志牌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进行转弯的车辆是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的。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是可以继续通行的,而未越线的车辆需减速进行防变灯。

  红灯亮时:禁止一切车辆通行。但是进行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是允许通行的。交通信号灯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一般都分为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了左转、直行、右转。

  闪光警告信号灯就是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需要进行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如果有两个红灯进行着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在红灯熄灭的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交通信号灯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交通信号灯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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