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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号灯待恢复正常通行后再加速行驶


  车辆经过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标志控制的路口时,遇有交通阻塞时,未停在路口外依次等候的,这种情况属于“闯绿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可以看看下面的图解如图所示,当绿灯亮起,左转车道堵塞时,左转车辆不能继续前行,直行和右转车辆正常行驶。如图所示,当前方道路完全堵塞时,左转、右转和直行车辆都不得继续行驶,必须在路口外等候,直至路口畅通。如图所示,当直行道路堵塞时,直行车辆不能继续行驶,左转、右转车辆可正常行驶。

  2. 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

  根据情况不同,不按规定“闯绿灯”、不依次通行,将会被处以罚款,驾驶证记2分。

  建议行驶到路口时,如果发现前方路口通行困难,路口内有轻微“压车”的情况时,可以选择减速慢行,待恢复正常通行后再加速行驶。

  如果发现前方路口道路有三分之一或者二分之一被车辆占据,应将车停在路口外等候;有交通警察指挥时,需按交警指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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