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扬州恩信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官网!

标志牌仍无法满足需求的


  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行人过街绿灯时长、胡同停车、地铁站周边自行车停车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相信不少朋友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过马路时,要么就是等半天的红灯,要么就是绿灯变了结果时间不够,走到半路要小跑一阵才能过马路,让人愤懑不已的同时,也为交通安全埋下了一些隐患。

  此前的相关新闻报道中,因红绿灯时长设置不规范导致交通事故,进而引发事故责任归属和事故原因扯皮的案件就时有发生。

  此次公布的《标准》提出,标志牌行人过街信号灯的绿灯时长应满足等候过街行人安全一次过街。对“迟迟不变绿的红灯”也进行了规定,要求“过街行人的等候时长不宜大于90秒”。

  当穿越车行道的人行横道很长(长度大于16米)的情况下,应在分隔带或道路中心线附近的人行横道处设置行人二次过街的安全岛。

  另外,《标准》还提出,标志牌快速路主路、铁路、全封闭地面轨道交通的立体过街设施应设置电动直梯,过街行人流量大的应加设电动扶梯,以方便市民特别是坐轮椅的残疾人过街。

  这一系列“新规”表面上主要针对的是行人,但实际上也有利于为所有交通参与人创造安全、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就比如对于车友们来说,红绿灯设置更合理了,因等得不耐烦闯红灯横穿马路的行人少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的概率也就降低了。

  停车难问题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尤其是在北上广深这样的汽车保有量大的一线城市。因“乱停车”而导致的交通拥堵或事故纠纷,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针对这一问题,北京新《标准》特就胡同内、老城区老旧社区内,以及地铁站周边的车位设置进行了规定。

  在胡同中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必须以确保行人、自行车、机动车交通行为畅通无阻为前提,交通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应确保消防车进得来、通得过。如果有以下7种情况,则不得在胡同中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胡同,还应通过地面标志标线等方式,对行人、自行车和机动车交通进行空间划分和引导。觉得是自家门口,就随意停放车辆的行为是万万不可的了。

  在老城区、老旧居住区等公共停车设施严重不足的路段,确需设置少量路内停车泊位的,不应占用非机动车道。应根据道路空间条件,按外侧机动车道、标志牌机非分隔带的优先顺序,设置对自行车通行无干扰的临时停车泊位,并应在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完善后取消。

  针对共享单车“围堵”地铁站、公交枢纽等“潮汐”现象,《标准》提出,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等自行车停车需求较大、地面空间不足的,首先应取消周边50米~100米范围内占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用来设置自行车停放区。仍无法满足需求的,应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总的来说,《标准》的出台,从多个方面缓和了不同类型交通人之间的矛盾,让交通行为更为规范化。

  但可以预见的是,待到《标准》的各项措施落地,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将有一定量的减少,这对于停车难问题本就严峻的北京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所以要在车位设置规范化的同时不进一步激化矛盾,还得加紧各项配套停车设施的建设才行。

  各位车主朋友,您所在的城市是否也有这样机动车为非机动车或行人“让位”的规定呢?您对北京新《标准》的各项举措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告诉我们!
以上信息由扬州市旭瑞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整理编辑,了解更多交通信号灯,红绿灯,标志牌信息请访问http://www.yzxrjt.com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全国服务热线:
400-6699-897
咨询电话:
18014982991
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