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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交通信号灯规章的规定予以


  【太平洋汽车网】十字路口汽车通行顺序是转弯让直行、支路让主路、右侧先行。在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双方都是绿灯的时候,右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的优先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规定:第三十九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纠正。无法当场纠正的,可以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交通警察发现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指挥当事人立即停靠路边或者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方接受处理,指出其违法行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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