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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公安部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全国个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 “文明交通,告别陋习”。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 12月2日是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口号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什么是交通信号?或许很多人都会毫不犹豫地答:红绿灯。其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现场手势指挥。遵守交通信号,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基本行为准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据了解,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五年来平均每年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从今年1至10月份全国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统计情况看,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等,分别占全国查处总量的10.33%、8.16%、4.4%。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闯红灯、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服从交警指挥等。

  据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本市交管部门安排众多宣传活动,从今天开始,本市持续开展10天9项系列宣传活动。分别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大赛活动、“我当一日交警”活动、“与文明一起上路,伴平安一同回家”驾驶人签名承诺活动、“我是文明交通小使者”学生交通安全书画展、“唱响交通文明”市民交通安全歌曲传唱活动、“文明交通我示范”客运车辆亮车活动、“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驾驶”重点驾驶人培训教育活动、“新读本、新课堂”活动,安监交警进入中小学校宣教、开展“车患猛于虎”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在此,交管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人,从2013年1月1日开始,“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扣分由目前的扣3 分提升为扣6 分,“机动车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扣分由2 分提升至3 分,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够守法出行、文明出行,避免因为交通违法而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遵守交通信号指示是交通参与者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及维护道路交通顺畅的法则。但现实中,有的交通参与者却无视静态交通信号,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烦。

  在微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在司机的眼里,马路上没有线;在骑自行车人的眼里,马路上就没有灯;在行人眼里,马路上根本就没有人。因贪一时之快或抱侥幸心理,遇红灯穿越脚下“文明线”,其实也就是冲破了保护自己生命的“安全线”,其危害不言而喻。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致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739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造成55人死亡;本市因闯红灯肇事致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27起,造成8人死亡,全为驾驶机动车肇事。

  鞍山西道白堤路交口每逢周末购物车流量集中,行人本应遵守交通法规但却截然相反。11月30日16:00,当红灯亮起,机动车全部停下,而行人却并未受影响,大学生小李像往常一样听着音乐横过道路。“反正大家一起目标大,车不敢撞啊。”据观察,该交口等灯行人寥寥无几,一男士看到红灯时停下脚步,而其妻子斥责道,“磨蹭什么,你等嘛!”大沽南路的南楼至下瓦房段有3处断口设置有交通信号灯,该路段每天行人横向过街次数频繁,如人与车遵守交通信号指示,则根本不会相互干扰。但据观察,该路段沿线机动车均能按指示灯通行,而行人即使遇红灯也要从车流中穿行。

  非机动车闯灯屡见不鲜,不少机动车驾驶人表示,有时压车、甩尾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抢不过闯灯的非机动车所致。交管部门曾经做过调查,从受访群众和现场统计数字显示,每当红灯亮起时,30%非机动车毫无忌惮地前行,其中两成非机动车驾驶人受从众心理影响。据交警介绍,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首先对自身安全威胁极大,但不少非机动车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有能力安然无恙穿行车流。其实,非机动车闯红灯引发轻微交通事故是市区交通拥堵原因之一。这种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为财产损失或当事人轻微受伤,当事双方总会纠缠不已,总会影响交口秩序,遇交通高峰时段,轻则车辆滞留,重则致路段拥堵并波及相邻交口。

  相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而言,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情况良好,可是即便有电子监控系统的24小时监督,依然有一些心存侥幸的驾驶人闯灯。据交管部门统计数字显示,今年7、8、9三个月,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也就是俗称的“闯红灯”交通违法有4500多起,其中有些驾驶人是多次闯灯被处罚。

  除了闯红灯,不遵守交通标线随意变线的交通违法也同样会带来很大危害。随意变换车道不仅致通行秩序乱,如后车处置不当易酿交通事故。据统计数字显示,从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87852起,造成26154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25182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造成694人死亡;步行肇事造成262人死亡。全国因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肇事造成429人死亡。

  不久前,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在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中,部分交通违法行为的分值有调整,交通违法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每一项交通违法应该被记多少分,交管部门权威发布。

  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原记6分);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明显标志;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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