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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如果车辆在通过上述路口时不按指示通


  本报讯 (记者 陆佳慧) 日前,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200万大关,随着汽车数量井喷式增加,右转车辆和行人产生“冲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方便行人通行,市交警部门在香港西路与太平角六路交会处等10个路口设置了“右转”信号灯;同时,还在山东路与东海路交会处等22个路口设置了“红灯亮时,禁止右转”的文字提示牌。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如果车辆在通过上述路口时不按指示通行,将受到处罚。

  交警支队设施处副处长蒲东介绍说,右转弯车辆一般都要两次通过人行横道,与行人产生两次冲突,红绿灯导致一些行人特别是老年人过马路困难。为了解决此类问题,交警部门在车流量、人流量较大的10个路口设置了右转信号灯,通过信号灯来控制右转车辆。这些路口分别是:银川西路劲松三路路口、福州路延吉路路口、胶州路城路路口、瑞昌路南昌路路口、青山路万年泉路路口、香港西路太平角六路路口、四流南路宣化路路口、金华路宣化路路口、杭州路宣化路路口、延安三路江西路路口。记者了解到,在设置右转信号灯的路口,如果不按照信号灯指示右转,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此外,我市还有22处路口没有设置右转信号灯,但是设有“红灯亮时,禁止右转”的文字提示牌。这些路口分别是:大学路太平路路口、文登路岞山路路口、广饶路京山路路口、辽宁路华阳路路口、红绿灯山东路敦化路路口、辽阳西路南京路路口、瑞昌路嘉善路路口、瑞昌路人民路路口、瑞昌路金华路路口、瑞昌路广昌路路口、哈尔滨路抚顺路路口、红绿灯哈尔滨路清江路路口、抚顺路山东路路口、人民路嘉定路路口、中心医院门前、重庆南路南京路路口、东海路福州路路口、东海路南京路路口、东海路山东路路口、延安三路华严路路口、黑龙江中路中崂路路口、京口路书院路路口。蒲东表示,这些路口虽然没有信号灯,但是过往车辆也要避让行人。若驾驶人经过这些路口时不避让行人,将会面临罚款50元、扣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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