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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且相邻路口均进行了绿波协调控制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的通知》及省交警总队下发《关于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的通知》和部分省、交通信号灯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及广大市民通过民情通热线和市长信箱投诉建议,结合兰州市目前道路信号灯放行方式的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按序放行、减少冲突、保证安全的原则,兰州市交警支队近日从三方面进行了调研,对34处信号灯冲突较明显、行人需求大的路口调整了信号灯控制。交通信号灯

  减少合流冲突:路口的冲突点主要包括交叉点、合流点、分流点,其中分流点基本不影响车辆通行秩序,交叉点一般通过信号灯完全避免或减少,但合流点往往被忽略。如南滨河路—萃英门(白云观)路口,合流冲突严重,东向西直行车辆与南向西左转合流冲突严重,导致路口通行效率不高,红绿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南滨河路--静宁路路口,在北向西右转不受控时,南向西两股车流与北向西右转一股车流在路口要汇流入西侧南滨河路两车道,经常会在路口发生加塞、停车和变道等影响车辆通行效率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远端控制,均衡车流:由于主城区道路容量严重不足,车辆通行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核心区域基本通行,在交通控制上采取了一些控制策略,慢进快出,节点分流,远端控制,均衡车流。红绿灯基本原则是首先通过调控信号灯使进入中心区域的车流尽可能均衡分布在各个路段上,高峰时启用拥堵协调方案,当下游路口车流拥堵时,合理控制上游路口信号灯,限制驶入车流,确保不发生路口或路段完全堵死,基本保持缓行状态;平峰时启用绿波协调方案,通过协调路段信号控制,实现区域内几个路口,车流在绿波协调方式下有序进入,减少等待和提高通行效率控制。

  优先行人信号:由于某一方向机动车信号灯常绿,一是与“两化规范”不符,“两化规范”明确指出严禁用信号灯代替交通标志;二是没有给行人预留过街时间,若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交警部门也接到很多市民经民情通、市长热线及网络舆情强烈反映部分路口行人过街困难的问题。

  经实地调研与科学交通仿真,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对我市信号灯部分路口控制方式进行调整和变化,红绿灯将某一方向直行车进行灯控,部分路口右转进行灯控,给行人安全的过街时间,同时也有效避免合流冲突。为避免车辆受控后带来的交通压力,在设置行人过街时间时都是根据路宽及行人的步行速度来设定,且相邻路口均进行了“绿波”协调控制,将带来的交通压力降至小,在安全的前提下将信号配时化。

  交警部门表示:以上调整方式在试行过程中,交通信号灯对广大市民和交通参与者反响较大、调整效果不明显的,交警部门将积极吸纳意见及时调整。同时2017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对信号放行方式及信号配时进行进一步优化,提高兰州交通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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