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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抓拍15交通信号灯52件


  交通高峰时,车流量大、交通压力大,常常会发生一些闯红灯、甚至是“闯绿灯”的交通该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也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1月1日至3月9日,全市累计查处闯红灯交通违法2001件,其中,现场处罚449件,电子警察抓拍1552件,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闯红灯违法265件。

  早晚交通高峰时,正是“闯红灯”、“闯绿灯”交通违法高发时段,主要原因有四点:

  一是侥幸心理型。交通高峰时段车流量集中,路口执勤交警忙于疏导,个别驾驶人或是认为交警无暇顾及自己,或是认为路口没有电子警察不会被拍照,而违法行驶。

  二是“赶时间”型。高峰时段交通压力较大,一些驾驶人为了“赶时间”,“不得已”而违法行驶。

  三是明知故犯型。个别驾驶人“装糊涂”、“拼点子”,一旦被执勤交警查获,他们就会以“没注意”、“没看见”为由进行搪塞。

  为了一进步强化对闯红灯违法的打击力度,下一步沈阳公安交警将进一步强化对科技设施的利用,全面对“闯红灯”、“闯绿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一是继续增设固定电子警察点位。目前全市共设置电子警察3096处,广泛分布在我市482条主要干道及17条国省干路,下一步将继续增加电子警察设置点位,扩大固定电子警察覆盖面,提高覆盖率。

  二是提高移动电子警察利用率。目前全市共设有35个移动电子警察。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电子警察的利用率,依托电子警察移动性强、抓拍违法种类多等优势,着重对早晚高峰时段在路面发生闯红灯、随意变线、走公交车道等扰序致堵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整治,确保高峰时段交通秩序得到有效管理。

  三是加强警用车辆行车记录仪抓拍力度。目前全市共有631台警用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日常巡逻勤务及出警过程中对路面实时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效率。

  早晚交通高峰时,一些路口常常出现车辆缓行和排队的情况,一些驾驶人在前方路口车辆缓行甚至阻塞时仍驾车驶入,造成路口更加拥堵,这种交通违法行为我们称之为“闯绿灯”。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3条,“闯绿灯”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00元罚款,扣2分。

  “闯红灯”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沈阳公安交警一直以来打击的重点,下一步,将采取移动电子警察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手段,重点对早晚高峰期间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闯绿灯”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秩序,高峰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缓行时请严格按照现场执勤民警的指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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