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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标志牌07日17时12分


  原标题:判了全责!新余一摩托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脸部受伤缝针还有腿部骨裂....

  2021年11月07日17时12分许,胡某某驾驶车牌为赣K***二轮摩托车(搭乘李某某)在通过渝州大道与升恒路路口红绿灯时,与罗某某驾驶的赣K***小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导致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胡某某、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

  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胡某某与李某某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通路口,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了碰撞,负事故全部责任。此次事故导致骑乘人胡某某脸部受伤缝针,搭乘人李某某腿部骨裂。

  在等红灯时,一旦发现交警指挥手势和信号灯之间有冲突时,那么驾驶员必须要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行车,在此情况下即使被违章拍摄,也不会受到处罚。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规定:任何车辆听到特种车辆紧急鸣笛声时必须让道,甚至可以违章让道。当你在等红灯时听到特种车辆紧急鸣笛声,如救护车、消防车等,此时你通过闯红灯的形式让道也不会受到处罚。

  车身全部通过停止线后,在路中央受到突发情况停车,还未完成该路口通行,等路面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使是红灯已亮起,车辆也可继续前进完成该路口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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