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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标志牌令限期改正


  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7月21日上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和深圳市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召开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部署视频会议。两部门明确了自7月10日起,

  与此同时,深圳首次对电子烟实体店开全国“刀”,南山区悦刻电子烟实体店因未依法张贴相关标识,被罚款2000元,这在全国也是首例。

  晶报记者了解到,自深圳市场监管与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精神开展联合监管行动以来,电子烟市场净化取得的新进展。

  记者随机在淘宝、天猫、京东、大众点评、美团等各类电商平台以“电子烟”为关键词搜索,所有平台均已下架处理,并无任何搜索结果。随后记者随机来到深圳市电子烟线下销售门店,多家店铺前摆放的海报中明确标注有“禁止未成年人使用本产品”字样。

  据悉,2019年,市烟草专卖局已对18家重点电子烟品牌商进行约谈,并敦促相关企业下架电子烟售卖小程序559个,向3509个公众号发出自查下撤通知,处置相关社交群组2288个。而市市场监管局方面对电子烟生产企业开展风险监测,共抽检33批次电子烟产品,其中烟具产品7批次,烟油产品26批次,标志牌对我市电子烟企业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2019年共立案4宗,罚款合计45万元。

  2019年,两部门通力合作,准确摸清全市电子烟销售实体店387家,逐一登记造册,对学校周边商铺开展滚动排查,并张贴禁烟标志。

  “欢迎进店免费试吸”,5月30日,在深圳南山天利名城二楼,悦刻电子烟门店就打出了这样的口号。

  据店员介绍,他们是悦刻电子烟的直营旗舰店,在全市各大型商场都有销售点。而对于电子烟,销售员就打着“戒烟神器”的旗号进行推销。

  一边推销,一边店员还推荐购买者试抽电子烟。当被问到“室内不是不能吸烟”时,该名店员则直言“可以抽啊”。而在现场,晶报记者也看到店内工作人员正在吸电子烟。

  在深圳,由于电子烟也纳入“烟草”管控范围,这意味着,电子烟销售点也要依规张贴警示标识。

  当天,在该电子烟销售店内,记者没有看到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此外,商家虽然在店内有注明“未成年人严禁使用”的警示语,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而记者并未看到“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标志牌

  终,5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粤海所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近2个月的调查,7月21日,深圳悦来悦爱科技正式签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粤海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0元。

  据悉,根据《控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罚款。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粤海所,记者看到企业法人现场接受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违法行为,该负责人表示“已经进行整改”。

  “一方面,我们在店铺内张贴‘禁止吸烟’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另一方面,我们也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禁止在店内试抽电子烟。我们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监督,如果发现有门店出现违法行为,我们也将关停。”该负责人说。

  对于本次处罚,办案人员陈行纯表示,案件于5月30日立案,违法情节清晰,6月23日,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当天便签收,7月9日出具处罚决定书,于21日签收。对于电子烟实体店的管理,陈行纯也坦言,未来将加强巡查和督导。

  对于深圳在全国对电子烟销售店“开刀”,深圳市无烟城市项目技术官员熊静帆表示,希望督促所有烟草销售店能更好的履行控烟责任。

  晶报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1日,深圳市控烟办、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联合发布了首份《深圳市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报告》,根据报告显示,电子烟更吸引青少年。

  调查中,深圳89.2%的被调查学生听说过电子烟,远高于全国水平(69.9%),现在电子烟使用率为2.5%,高于现在卷烟使用率(2.3%),在同时使用过卷烟和电子烟的学生中,先使用电子烟后使用卷烟的比例占到了24.2%,且初中,占到了32.5%。此外,从未尝试使用过烟草产品的学生对电子烟更加易感,达到12.0%,高于卷烟7.8%,也因此,更需要加强对电子烟的管理。

  “深圳已经把电子烟加入控烟的黑名单,线上线下对电子烟的监管也要到位。对商家按规定接受处罚并认真整改,我们还是非常欢迎的。”熊静帆表示,一方面,电子烟销售店要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另一方面,电子烟销售店也是室内禁烟场所,因此如果市民在店内试吸电子烟,也违反了《控烟条例》。

  此外,由于电子烟销售店也是室内禁烟场所,根据《控烟条例》要求,经营者和管理者要履行相关义务,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并配控烟检查员,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或者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与此同时,经营者和管理者还要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督投诉电话,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熄灭或者停止使用烟草制品;不熄灭或者不停止使用的,应当劝其离开;不服从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子烟同样具有成瘾性和一定有害性,而近几年一度成为风口的电子烟行业也存在一些无序发展的情况。

  线上渠道,电子烟商家通过微信、短视频等新的传播媒介宣传、售卖,一些商家刻意掩盖电子烟危害,进行虚假宣传。

  而线下电子烟实体店快速扩张,有的实体销售网络甚至布局到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周边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等,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产生极大危害。

  据晶报记者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是对2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监总局《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的再落实、再深化,监管重点将围绕互联网电子烟信息全面清理、电子烟实体店全面检查、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新型渠道全面检查。

  据了解,在深圳新版《控烟条例》的中,对于吸烟和烟草制品的定义明确,即“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标志牌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而吸电子烟也被纳入吸烟的范畴。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指出,电子烟“无疑有害”,不仅有尼古丁,还有其他一些有害物质,对健康的长期影响尚不明确;没有充足证据表明电子烟有助于戒烟。

  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项目官员印曦表示,世卫组织支持深圳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等禁止吸烟的地方,使用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深圳市更新立法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标志着政府充分保护深圳市民免受所有形式的烟草使用危害的决心。“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所产生的气溶胶会增加空气中某些有毒物质、尼古丁和颗粒的浓度,从而对身边人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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