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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号灯7月23日扬子晚报


  7月21日,泰兴12岁男孩楠楠上街,在经过一交叉路口时,楠楠的手触到了人行道红绿灯信号杆,瞬间被击倒在地,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状。送医后被下达病危通知书。对此,该市交警城区中队一名领导表示,交通信号灯使用方是交警部门,但管理属住建局。(7月23日《扬子晚报》)

  触电的男孩楠楠只有12岁,并不具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其家长或者说监护人对触电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然而,我们却并不能因为此,就不追究红绿灯信号杆相关管理与使用部门的疏漏。

  比如根据电力部门的要求,对公共配电设施维护,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巡视,巡视内容包括检查设施的完整性,对破损部位及时“补缺”;检查设施是否漏电、异常发热,找出原因及时消除隐患等等。而事发地附近居民却表示:信号灯电杆下面有个开关盒,由于年久失修,开关盒上面的盖子不翼而飞,里面的电线裸露在外面,风吹日晒后造成信号灯杆身漏电,之前就曾有好几位路人被电过,只是情况没有楠楠那么严重。很明显,红绿灯信号杆的管理与使用者虽然并无主观恶意,但却存在着明显的管理失职。

  值得反思之处显然在于,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市民身边有很多类似红绿灯信号杆的、有可能漏电的公共用电设施,比如路灯灯杆,比如报栏,比如广告灯箱等。这些设施和设大多用金属材料制成,若出现漏电情况,无疑会立即变成是马路“电老虎”或者说马路“杀手”。

  那么每一个城市的管理者,显然都有必要反观自身:我们身边有没有漏电的红绿灯信号杆?城市的所有公共用电设和设施,权责归宿是否明确?维护、维修工作是否存在因责任扯皮而无人做的情况?

  公共用电设与设施,用得好是为市民提供服务与便利的工具,而如果管理监督工作不到位,维护不及时,则有可能成为市民的安全威胁。因此,对城市红绿灯等公共设施,相关城市管理部门必须做到心中有底,做到责任归属明确,监管工作到位,相关管理规定,检查办法,巡视制度,维修与维护办法健全等。(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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