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扬州恩信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官网!

交通信号灯取得了你本人的理解和认可


  前几日我在浏览省公安厅网站()时发现我的驾驶证有4条违法行为,分别为:1:2017年6月18日由天水市交通警察支队郊区大队民警现场处理,车牌号为甘EGV605,违法地点华店路100公里,违法行为未带驾驶证,给予扣1分、罚款100元的处理(5月28日查询时未交罚款)。在我向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秦州郊区大队反映问题后,违法行为又改成了使用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数字边缘不足5mm且影响号牌识认的,给予警告;2:2017年8月16日由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滩大队民警现场处理,车牌号为甘A1T530,违法地点雁滩路与雁西路交叉口,违法行为机动车已安装号牌但未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给予警告;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塔大队回复执勤民警录入信息时录错了,在我要求查处盗用我驾驶证信息的驾驶人时以时间久,无法查找车辆驾驶人为由推脱。3:2017年9月11日由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秦州郊区大队民警现场处理,无车牌号,违法地点天华路100公里,违法行为使用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数字边缘不足5mm且影响号牌识认的,给予警告;4:2018年5月9日由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现场处理,车牌号为甘J44857,违法地点为定殪线公里,违法行为在混行道未居中行驶的,给予罚款100元。2017年6月16日我赴北京出差于6月18日14点35分乘坐火车(G673)从北京返回;2017年8月16日、2017年9月11日为工作日,我在单位正常上班。2018年4月因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留在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盛中队,5月10日下午5点左右从和盛中队领出。从未丢失或外借驾驶证。请问领导,我的C1驾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资格,天水市交通警察支队秦州郊区大队是以何种理由将摩托车违法记录进我的C1驾驶证是否违法?是否应该为此事负责任?又是如何将2017年6月18日的扣分罚款违法改为警告?其他的三条现场执法又是如何记录在我驾驶证里的?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滩大队给我的回复是给我记的警告,没有罚款、没有扣分,对我没有什么影响。因交警在执法过程中的失误,就可以随便给别人记录违法吗?多处反映无人受理,无奈之下,只能在此恳求领导。我请求甘肃省公安厅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调查抓捕并严惩违法盗用我的驾驶证信息的犯罪者、对相关执勤民警做出相应处理,给我答复和相应的赔偿。

  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给省委书记林铎关于驾驶证被无故扣分罚款记警告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你好,上述4起违法行为,经公安交管部门核查,系违法行为人使用他人利用你的身份证明伪造的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你被无故扣分罚款记警告。交管部门已经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处罚,核查处理情况已向你本人进行了反馈,并提醒你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对给你带来的影响进行了道歉和解释,取得了你本人的理解和认可。
以上信息由扬州市旭瑞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整理编辑,了解更多交通信号灯,红绿灯,标志牌信息请访问http://www.yzxrjt.com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全国服务热线:
400-6699-897
咨询电话:
18014982991
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