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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如投标单位有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情况,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信息原件及当地不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的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4)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网站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必须为完整版,如不提供完整版,视为投标无效);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无效;(5)税务局开具的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原件;(6)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及明细原件;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7)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8年或2019年),2019年新成立提供有效期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8)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投标单位自拟);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如投标单位有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情况,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信息原件及当地不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的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4)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网站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必须为完整版,如不提供完整版,视为投标无效);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无效;(5)税务局开具的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原件;(6)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及明细原件;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7)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8年或2019年),2019年新成立提供有效期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8)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投标单位自拟);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1-8)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报名将被拒绝;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如投标单位有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情况,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信息原件及当地不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的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4)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网站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必须为完整版,如不提供完整版,视为投标无效);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无效;(5)税务局开具的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原件;(6)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及明细原件;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7)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8年或2019年),2019年新成立提供有效期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8)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投标单位自拟);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1-8)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报名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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