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扬州恩信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官网!

交通信号灯终某市政工程承担 70 赔偿责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唐子然 记者 严君臣)南通海门一名路人因路面施工坑洼跌倒受伤,后起诉某镇政府、某市政工程要求赔偿。9 月 19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当地法院审结这样一起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终某市政工程承担 70% 赔偿责任,某镇政府不承担责任。

  2016 年 4 月,某市政工程承接了某镇政府发包的拆坝建涵工程,5 月 30 日在案涉事故路段进行施工。当晚 20 时 30 分,黄某酒后驾驶无证摩托车行驶至该路段,因地面凹陷跌倒致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黄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多发性软组织伤。

  黄某于事故发生后第二天报警,当地交警部门经询问调查、现场勘查、车辆勘验等取证工作,查明事发凹陷路段处无警示标志、地面凹陷处低于地面 15 厘米等情况。

  海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市政工程作为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交通信号灯没有在施工的凹陷路段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采取适当安全措施,造成黄某驾驶摩托车经过该凹陷路段跌倒致伤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黄某酒后且驾驶无证摩托车上路,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其酒后驾驶存在对致伤后果扩大的因素,应当适当减轻被告市政工程的赔偿责任。

  某镇政府虽是事发道路的管理人,交通信号灯但在施工期间该段路的道路安全责任,应由被告市政工程作为施工人依法承担,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信号灯

  海门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被告市政工程提起上诉,日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以上信息由扬州市旭瑞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整理编辑,了解更多交通信号灯,红绿灯,标志牌信息请访问http://www.yzxrjt.com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全国服务热线:
400-6699-897
咨询电话:
18014982991
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