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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必须附图稿方案设计的设计理念说明或创


  为更好的承接和利用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重大生产力布局的辐射带作用,加快推进黄冈市临空经济发展,黄冈市在“武鄂黄黄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航空港建设,着力构建临空经济示范区。

  根据黄冈市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需要,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黄冈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决定公开征集临空经济区视觉标识(LOGO)。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考察湖北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为依托,深入推进武鄂黄黄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航空港建设。

  黄冈市临空经济区规划发展面积约75平方公里。其中黄州片区东至巴河、南至南湖路、西至长河、北至陶店乡幸福水库,涵盖黄州区南湖街道、路口镇、陶店乡和黄冈高新区、白潭湖片区。

  《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中对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的发展定位为:“中部地区教育名城、鄂东地区医疗健康中心、临空高端制造基地”,为实现与鄂州、黄石临空经济区的协同错位发展,确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的主导产业为:

  黄冈市临空经济区视觉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活动于2020年11月30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0日24时结束。通过信件投稿提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箱投稿提交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无效。

  关心黄冈市临空经济区建设与发展的国内外自然人、创作团队或专业设计机构,均可按照本公告要求投稿(有过知名LOGO设计经验的,请在提交方案中体现)。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直接组织者或评选工作的人员均不具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

  1、构思主旨鲜明,能准确彰显黄冈临空经济区精神内涵,表达黄冈临空经济区个性特质,富有黄冈历史和文化特色,构图简洁、大气、新颖,标志图案色彩搭配适当、醒目,图案、文字、符号等组合协调统一,易于记忆、视觉冲击力强,讲究艺术效果,易于传播推广。

  2、形象标识(LOGO)体现广泛适用性,适合黄冈市临空经济区在制作公共标识、工作牌、信函标记、网络新媒体等载体衍生产品以及相关环境应用和传播。

  3、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着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设计形象标识(LOGO)图案面积不小于125px*125px,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同时必须附图稿、方案设计的设计理念说明或创意注释(300字以内)。

  本次征集活动设有奖励,方案由专家评审,征集活动将设入围奖10名,每名奖励3000元;在入围作品中设立候选作品奖3名,每名奖励1万元;在候选作品中设立创意作品奖1名,奖金10万元;上述奖励均为税前金额,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1、纸质版采用A4纸规格彩色打印稿或绘制稿一式两份、A4纸打印的创意和理念说明一式两份。

  2、投稿人在寄送纸质的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 设计方案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黄冈市临空经济区形象标识logo征集”。

  3、投稿人在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均注明设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创作者为多人,须有创作者共同签名,若是单位参选,须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应征者注意事项

  1、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3、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 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及赔偿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

  6、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允许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如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7、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线、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方案要求的,丧失应征资格,来稿不退还,请自底稿;

  1、经过征集单位(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黄冈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确认,以下简称“征集单位”,LOGO一旦采用,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规定的一切着作权(署名权除外);

  2、未经征集单位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5、征集单位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如是以广告名义应征参与,征集单位将考虑今后双方广告合作意向(欢迎各广告踊跃参与);

  6、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征集单位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十)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面向全社会公布。

  1、本征集方案为要约,任何应征者根据本征集方案在指定的时间内向征集单位递交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2、本活动解释权归征集单位即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黄冈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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