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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车辆及道路中央隔离栏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辖区内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红绿灯然而在这些事故的背后也与驾驶人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紧密相关联。为进一步提高广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眉山市公交交警直属二大队现对近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规,文明出行。

  8月16日01时16分许,张某泉驾驶川Z9****号小型轿车沿眉山市东坡区大北街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眉山市东坡区正西街与大北街交叉路口时,红绿灯与由张某均驾驶的川ZQ****号小型轿车相撞,致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标志牌事故发生后,张某泉驾车逃逸。接到报警后,直属二大队事故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标志牌锁定证据并迅速侦破此案,经查张某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标志牌红绿灯且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8月31日,直属二大队依法作出事故认定张某泉负事故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9月11日直属二大队依法对张某泉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8月16日01时02分许,唐某某驾驶川ZW****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眉山市东坡区杭州路与三苏大道交叉路口时,与道路中央隔离栏杆相撞,故;事故发生后,唐某某弃车逃逸。通过现场各种证据收集与分析,事故处理民警迅速侦破此案。经查,违法嫌疑人唐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川ZW****号小车处于逾期未年检状态),且在事故发生后唐某某弃车逃逸。9月8日直属二大队依法作出事故认定,唐某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9月14日直属二大队依法对唐某某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机动车逾期未年检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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